北京市2010年奶牛布病和结核病监测实施方案

一、工作目的

通过本方案的编制与实施,切实加强奶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(以下简称“两病”)控制与净化工作,检查和验证“两病”防治规划的实施情况,并对其实施效果做出科学评价。掌握北京市“两病”疫情动态、流行规律,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,为疫情预测预报及制定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,最大程度地降低因“两病”所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
二、职责分工

(一)市兽医实验诊断所

1、制定、修改、完善全市“两病”控制与净化监测计划、方案。

2、负责奶牛布病样品采集工作的督察,指导各区县完成布病监测样品采集工作。

3、负责全市布病样品的检测以及结核病的复检定性工作。

4、负责全市“两病”监测数据、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分析、评估以及疫情预警预报,提供相关监测技术问题的咨询服务工作。

(二)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

1、根据监测计划的要求,组织实施布病监测点样品的采集、送检。

2、组织实施辖区内牛结核病的现场检测工作。

3、对奶牛养殖场(户)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、汇总和分析,并及时上报。

三、工作措施

(一)布病

1监测范围

奶牛布病监测面要达到100%,覆盖全市14个区县的所有奶牛养殖场(户),包括奶牛规模化种场、规模化商品场、养殖小区及养殖户等。

2监测对象

所有6月龄以上的布病非免疫奶牛;布病S2S19菌苗免疫接种6个月后的奶牛。

3、监测方式

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。

4监测频率和时间

每半年监测1次,全年共进行2次。20105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别完成全市14个区县应检奶牛布病的血清学监测工作。

根据临床状况,适时采集样品进行病原学监测。

5检测方法及程序

1血清学检测

1)方法

初筛试验:布病荧光偏振试验(FPA)。

复核试验:动物布病试管凝集试验(SATGB/T 18646-2002

动物布病酶联免疫吸附试验(c-ELISA

2)程序

所有血清样品先用布病荧光偏振试验(FPA)进行初筛。

初筛阳性和可疑的布病非免疫奶牛用试管凝集试验(SAT)进行复检确诊,确诊试验可疑的,隔离21天再进行检测。

初筛阳性和可疑的布病免疫奶牛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(c-ELISA)进行复检确诊,确诊试验阳性的,须隔离21天再进行检测。

布病阳性牛群须跟踪检测:检出的布病阳性牛群须在检测后30天重检,如仍有阳性,须再经45天后重检。

2)病原学检测

对临床有流产症状的奶牛可在血清学检测的同时,采集流产胎儿、胎衣、阴道分泌物等进行病原学检测。检测方法参照《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》和《奶牛布鲁氏菌病PCR诊断技术》(NY/T 1467-2007)执行。

6、结果判定

1)初筛试验出现阳性反应,并有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或分离出布鲁氏菌、PCR试验阳性,判为病畜。

2)血清学正式试验中试管凝集试验阳性或布病竞争ELISA试验阳性,判为阳性畜。

7、采样及送检时间

样品采集由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,市诊断所派技术人员负责采样工作的督查。样品经统一编号后,在规定的时间内,按样品运输要求及时送市兽医实验诊断所。

1上半年摸底监测

201041-10日:密云、延庆、通州、怀柔、朝阳5个区县完成样品的采集及送检。

2010411-20日:昌平、平谷、房山、丰台、门头沟5个区县完成样品的采集及送检。

2010421-30日:大兴、顺义、海淀、石景山4个区县完成样品的采集及送检。

备注:春防期间已开展布病净化工作的区(县),在自行监测的同时需留样送检(不必再行采血);20103月已进行种畜禽验收布病检测项目的种牛(个体)本次监测可不采样。

2)下半年全群监测

201091-10日:密云、延庆、通州、怀柔、朝阳5个区县完成样品的采集及送检。

2010911-20日:昌平、平谷、房山、丰台、门头沟5个区县完成样品的采集及送检。

2010921-30日:大兴、顺义、海淀、石景山4个区县完成样品的采集及送检。

8、样品采集要求

1)各类监测样品的采集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操作,务必确保监测样品质量合格。

2)血清样品无溶血,无腐败,不能反复冻融;血清样品量每份不少于0.5毫升,须保存在2mL 96孔深孔板(自备)中,深孔板中的加样顺序须严格按照附表3的顺序加样,并用封板膜封板,务必防止样品溢出,并冷冻送检。

3流产胎儿、胎衣、阴道分泌物要求新鲜,无腐败变质,冷藏送检。

9、采样登记表和样品编号要求

1)采样登记表:采样时认真填写登记表,详细填写相关的记录档案,送检样品时必须附带采样登记表,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可追溯。

2)样品编号:采集的样品按规定严格编号(每一区县的所有样品序号从1号开始大排行),做到字号清晰、易辨认。采样登记表、样品编号表、深孔板中编号必须完全一致,深孔板的封板膜上须按顺序标明样品序号,防止编号错乱。

10、监测结果处理

市兽医实验诊断所对全市布病监测结果分析、汇总和报告,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。对于阳性牛,各区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。

11、其他要求

1)及时报送不符合检验条件牛的基础信息。各区县在采样和登记信息的同时,要将6月龄以下以及免疫布病S2S19菌苗6个月以内的奶牛进行调查并填表登记(见附表4、附表5),随同监测样本及其相关信息一并上报我所。

2)高度重视“两病”净化工作。今年是我市“两病”五年期净化工作的起始之年,各区县要给予高度重视,成立“两病”净化专项工作组,责任到人,把布病采样和结核病现场检测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到位,努力做到应检奶牛的100%采样送样以及现场检测。同时,各区县要认真做好采样信息的登记工作,以便我所采样经费补贴的有效落实。

(二)结核病

1监测范围

奶牛结核病监测面要达到100%,覆盖全市14个区县的所有奶牛养殖场(户),包括奶牛规模化种场、规模化商品场、养殖小区及养殖户等。

2监测对象

所有20日龄以上的奶牛

3、监测频率和时间

每半年监测1次,全年共进行2次。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20104月份和10月份自主组织完成两次监测工作。

4、检测方法

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(提纯蛋白衍生物)皮内变态反应试验(即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试验)(GB/T 18645-2002

5、结果判定

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阳性的牛,判为结核病牛。

6、监测结果处理

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进行收集、汇总和分析,并及时上报。市兽医实验诊断所及时对全市监测结果分析、汇总和报告。对于阳性牛,各区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。

 

附表1:《北京市奶牛布病监测采样登记表》

附表2:《北京市奶牛布病监测样品编号表》

附表3:《深孔板中血清样品编号顺序表

附表4:《6月龄内犊牛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

附表5:《布病免疫接种6个月内奶牛情况调查汇总表


附件下载:1.北京市奶牛布病监测采样登记表.doc
          2.
北京市奶牛布病监测样品编号表
          3.
深孔板中血清样品编号顺序表.doc
          4.
6月龄内犊牛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.doc
          5.
布病免疫接种6个月内奶牛情况调查汇总表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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